學與教
「其他學習經歷」內容
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組成部份 | 教育局建議高中三年之最少的課時百分比 | 項目 | 形式/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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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與工作有關的經驗 | 5% | 周會/班主任課 | 每周1次,以講座、課堂及工作坊等形式教授不同課題。 |
早會 | 每級每周5次,每次25分鐘,內容包括老師德育及時事分享、校友職業分享等。 | ||
領袖訓練 | 學生長工作坊及訓練營等。 | ||
服務 | 校外社會服務、學生長當值、活動組幹事及班內服務等。 | ||
體育發展 | 5% | 體育課 | 每周2堂 |
陸運會 | 2天 | ||
水運會 | 半天 | 藝術發展 | 5% | 藝術課 | 每周1-2堂 |
才藝比賽 | 各級學生可自由選定項目比賽 | ||
其他藝術活動 | 例如音樂欣賞、話劇欣賞、參觀及比賽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