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與教
「其他學習經歷」內容
「其他學習經歷」組成部份 教育局建議高中三年之最少的課時百分比 項目 形式/內容
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與工作有關的經驗 5% 周會/班主任課 每周1次,以講座、課堂及工作坊等形式教授不同課題。
早會 每級每周5次,每次25分鐘,內容包括老師德育及時事分享、校友職業分享等。
領袖訓練 學生長工作坊及訓練營等。
服務 校外社會服務、學生長當值、活動組幹事及班內服務等。
體育發展 5% 體育課 每周2堂
陸運會 2天
水運會 半天
藝術發展 5% 藝術課 每周1-2堂
才藝比賽 各級學生可自由選定項目比賽
其他藝術活動 例如音樂欣賞、話劇欣賞、參觀及比賽等。